2025年4月23日,欧菲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其中,包括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还审议并通过了涉及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议案。此外,会议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拟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等。
在资金方面,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拟由公司以自有厂房提供抵押担保,控股股东等提供保证担保;公司还拟出资设立“新加坡欧菲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 100 万美元;补充确认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向苏州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 年度不存在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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