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近日印发《服务助力全市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10条措施》,通过政策赋能、流程再造、监管创新等系统性改革,全面构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体系。
聚焦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持续优化政策供给赋能。建立重点项目林地定额指标动态保障机制,首次明确允许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分段报批林地手续,对控制性单体工程及配套项目实行“先行使用林地”承诺制。针对建设周期长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将临时使用林地时限由2年延长至4年,建立“自然保护地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机制,切实破除生态保护与项目建设的制度壁垒。
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构建“三维一体”服务体系。建立“绿色通道+容缺承诺+联合踏勘”服务组合:对重点项目实行即报即审、容缺受理,力争审批时限压缩65%以上;组建市区两级联动的“项目服务管家团”,在规划选址阶段提前介入,主动为重点项目提供选址优化建议;探索实施“线上联审+无人机勘验”数字化审批模式,实现涉林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打造智慧化监管新模式。依托“天眼+地巡”立体监管网络,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对项目开展监管。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与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实现审批信息共享,构建“审批-监管-执法”闭环管理体系。实施重点项目用林全流程服务,及时提供延期提醒、手续变更等跟踪服务。
全方位规范涉企检查,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动态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运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更大力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系统内“不罚清单”“轻罚清单”,加大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的力度,持续推进柔性执法。
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大力发展森林康养、自然教育产业,因地制宜推广木本油料和大径珍贵木材种植,探索林下兼作林药、林菌种植模式。加大园林林业产业交流推广力度,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三北地区的绿化合作。
据悉,10条措施实施以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许可17件,为青兰高速、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教创新园区开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动态优化保障措施,为全市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来源丨青岛早报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元妮娜
编辑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