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按项目类别划分
(1)工业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等)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中型工业项目(包括冶金、电力、机械等)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小型工业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交通能源类的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等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估及预测分析,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的要求。
2、按建设规模划分
(1)大中型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化工类企业或其他类型的企业,以及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占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或改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或其它类型的企业; 2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钢铁企业及其它类型的企业。
(2)小型工业企业及市政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年产值在0万元以下的新建或小型的非生产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总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的其它类型的建设项目。
3、按照建设单位划分
(1)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所属单位是指各部门和中共直属机构(含各部)、各部委管理的局(总)、人大、政协和其他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2)地方属地管理单位的投资项目环境的影响的评价报告 书: 地方属地管理单位指省辖市以上各级人民及其部门所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3)军队系统内的投资企业 环境的影响的评价
(4)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和环境影响分析论的编制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须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其他有效文件资料。(5)外资企业的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和环境 影响分析论的编制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须附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其他有效文件 资料。